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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08-10-21
不能隨意摸小孩、小和尚或少女的頭和頭飾。
別人給你盛飯,應雙手接;你給別人盛飯菜,不能盛滿,也不能只添一勺。
到回族地區或進清真飯店時,忌談豬肉。忌說“肥”字,一般用“壯”代替。
不能觸摸和踐踏民族宗教標志。
不要向少女贈送裝飾品。
不要進入產婦和病人的房間。
不能在屋子里吹口哨、戴草帽。
不能用筷子敲碗、打貓狗。
禁止在家中談論性方面的話題。
進傣族奘房(寺廟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樓須脫鞋。
在傣家竹樓留宿,頭的方向不能對着主人家房門,要把腳對着主人家房門,也不能從婦女的腳上跨過去。
不許背靠神位而坐。
不能往火塘里吐痰,不得跨越火塘上的三角架,不能用腳蹬或在上面放鞋襪、衣褲。
參加藏民的喜慶活動必須首先獻上哈達。
對方給你敬酒,不能拒喝,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
如果你吃飽了,對方還給你盛飯時,不能說“不要了”,而要說“吃好了”。
不能坐在門檻中間。
不能給佤族家里送辣椒和雞蛋。
往火塘里加柴,柴根應往里,不准柴尖往里。
清早不能談夢見的事,傍晚不掃地。
不得一進家門就抱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