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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实行干部职工日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

作者:苏小康  来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2-11-21

为促进全局机关作风转变和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石林管理局党实行干部职工日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

日工作周报告制度切合石林管理局的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报告采用“日工作情况周报告”的形式,由干部职工对自己每天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每周向相关领导进行一次报告;采取“一级对一级负责”报告措施,局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局中层干部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干部职工向处室负责人报告。实行工作报告单公开公示措施,中层以上干部职工的实行每周定时公开,其他干部职工的实行抽查公开。实行工作周报告督查督办,使之作为局对处室和员工考核、评先评优、岗位交流、人事任免的重要依据,局督查办每周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和通报,对不按时报、不如实报的干部职工将采取约谈和进行责令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问责措施,保障制度执行到位。

石林管理局党委在全局实行干部职工日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是石林管理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实现“创建世界一流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石林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一项举措,将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职工管理,完善工作痕迹,便于局领导及时、全面掌握分管部门和员工工作动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处室与处室之间、处室与职工之间、职工之间相互了解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相互借鉴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促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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