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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群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7-02-24
为切实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石林管理局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全面、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石林管理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对象全覆盖,内容、程序、方式“三规范”,党员、群众、游客、社会“四满意”。
在实际工作中,石林管理局党委坚持做到“两个凡属”:凡属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党和国家秘密外),都要最大限度地向党员、群众、社会公开;凡属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要列入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同时,为保证公开的时效性、经常性和动态性,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对在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2016年,石林管理局党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公示、简报、纪要等文件63篇,对涉及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开,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