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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發佈7號通告:進一步加強廢棄口罩處置管理

作者:  來源:雲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發布時間:2020-02-05

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通告

第7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廢棄口罩處置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廢棄口罩安全有效處置,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有關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科學合理佩戴口罩,做到既有效防止疾病的傳染和流行,又有效節約有限資源。健康人群佩戴使用後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處理。疑似病例或確診患者佩戴後的口罩,不得隨意丟棄,應視作醫療廢棄物,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有關流程處理。

二、按照規範足量設定廢棄口罩定點收集桶。各地城鄉環衛首長部門督促環衛保潔企業或社區、村委會,在城鄉社區、鄉村原垃圾投放點設定專用廢棄口罩收集桶,並在桶上張貼明確標識,引導羣衆定點投放,規範處置。

三、嚴禁廢棄口罩重複使用。公共場所收集桶要內設塑胶袋內襯,廢棄口罩應準確投入收集桶中。在家中丟棄廢棄口罩的,應使用密封袋或保鮮袋將口罩密封後,再投入收集桶。環衛保潔人員對收集桶內的塑胶袋在收運過程中要包好紮緊。所有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進行統一編號,廢棄口罩的收集、運輸直至終端焚燒處理,須實行全流程密閉管理,嚴禁回收及分揀。對於回收、售賣廢棄口罩等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嚴厲打擊,杜絕再次流入市場。

四、加强環衛作業人員防護。衛生健康部門會同城管部門積極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意識、防護用具和工作程式的專業培訓,增强環衛工人自我保護意識。及時提供口罩和手套等防護用具,並嚴格監督作業人員按要求佩戴和使用。一線環衛作業人員應規範佩戴口罩、手套、護目鏡,並穿戴帽子、一次性雨衣。要勤洗手、勤消毒,避免受到感染。一次性防護用品使用後,棄置於垃圾運輸車中一併運送焚燒處理;勞動保護防護用品要及時清洗消毒,可採用含氯消毒劑(如84消毒液)、過氧乙酸消毒液等,做好消毒滅菌。

五、加强垃圾及時清運。廢棄口罩要日產日清,每日收集運輸不少於2次。垃圾收集桶、清運點、運輸車輛、轉運站必須進行隨時消毒和每天終末消毒。同時建立完整的廢棄口罩清運、消毒台賬備查。

六、强化垃圾分類處理監管。加强對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全過程監管,嚴格實行無害化處理。嚴禁醫療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處理系統。疫區、醫院、醫療觀察點的垃圾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管理辦法規範處置,並有詳細的痕迹管理資料存檔。

七、强化責任落實。各級環衛、衛生健康首長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强協調,共同督促廢棄口罩的規範處置工作落實。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羣衆樹立安全防護意識,强化公眾監督,確保不留死角。

雲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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