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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部通告】9、10號通告

作者:  來源:“石林發佈”微信公眾號  發布時間:2020-02-04

石林彝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轄區內部分

服務點暫停人工服務的通告

(第9號)

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雲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雲南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公告(第1號)》等檔案要求,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决定,從2020年2月3日起,石林縣轄區內部分服務點暫停人工服務,具體通告如下:

一、縣紀委縣監委來訪接待場所

石林縣紀委縣監委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停止接待羣衆來訪。歡迎羣衆通過來信、網絡、來電管道舉報反映問題。對於疫情防控工作中違紀違法問題以及其他緊急信訪舉報事項,可第一時間撥打舉報電話或通過網絡舉報反映。

舉報電話:0871-12388

來信地址:石林縣行政中心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郵編652200

二、政務服務中心下設服務點:

(一)9個分中心: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分中心、車管分中心、農機分中心、不動產分中心、司法分中心、煙草專賣局分中心、稅務局分中心;

(二)7個鄉鎮為民中心:石林街道為民中心、鹿阜街道為民中心、板橋街道為民中心、大可鄉為民中心、長湖鎮為民中心、圭山鎮為民中心、西街口鎮為民中心。

請已受理登記並做出時間安排的相關方及時與相關中心聯系辦理暫停具體事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建材市場、傢俱市場暫停營業、延期開市。

四、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石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暫停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

若遇特殊情况,在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開通綠色通道辦理,業務諮詢電話:0871-67746827。

五、縣公證處及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一)縣公證處及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暫停辦理公證及法律服務業務。

(二)縣人民政府行政覆議辦公室暫時關閉,停止接待申請人。來訪接待、查閱案卷、覆議聽證等覆議服務一律暫緩。

若遇特殊情况,在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開通綠色通道辦理。

公證業務諮詢電話:0871-67791041。

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諮詢電話:0871-67799148。

疫情防控期間,請行政覆議申請人優先選擇郵寄管道申請行政覆議,郵寄地址:石林彝族自治縣司法局辦公樓(大坡場村南側)依法行政監督科,業務諮詢電話:0871-67796112。

六、縣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縣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暫停現場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和就業創業等服務事項。

石林縣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各部門網上辦理網址和服務電話如下:

(一)石林縣醫療保障局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

服務電話:辦公室:0871-67799877

統籌管理科:0871-67796163

稽覈科:0871-67799885

稽核結算科:0871-67790143

基金科:0871-67796179

(二)石林縣勞動就業服務局

雲南省公共就業網上服務辦事大廳

昆明市智慧就業平臺

微信公眾號:石林就業

服務電話:辦公室:0871-67796582

培訓就業科:0871-67787209

人力資源科:0871-677871760871-67799891

失業保險科、創業扶持科:0871-67781309

石林縣社會保險局

雲南省人社服務網上大廳

服務電話:辦公室:0871-67796587

企業統籌科:0871-67793902

機關事業統籌科:0871-67792180

石林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

服務電話:辦公室:0871-67791276

業務科:0871-67745981

勞動合同登記備案視窗:服務電話:0871-67799749

暫停服務期間,各單位和辦事羣衆可自行網上申報相關業務或通過QQ群、微信公眾號、電話等諮詢辦理各項業務。部分組織和辦事羣衆由於特殊原因必須到現場辦理業務的,採取預約的管道進行,預約成功後前來辦理業務的人員必須按要求佩戴口罩、測量體溫符合要求,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辦公區域。以上服務點恢復人工服務具體時間視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石林彝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歡迎廣大群眾提供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線索的通告

(第10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縣高度重視,按照“防輸入、防擴散、防輸出”的工作部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再次提醒,自2020年1月10日以後進入我縣轄區的所有湖北籍、有湖北省旅居史、有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觸史,還未主動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報告的人員必須及時主動報告,自覺接受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14天,嚴禁外出活動,相對獨立居住,戴好口罩,禁止接觸家人和親朋好友,早晚測兩次體溫,凡出現發熱(腋下體溫≥37.3℃)的轉送至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留驗篩查。對不主動報告、隱瞞不報、拒不配合的,公安機關可協助衛生健康部門強制執行,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所有外地進入石林人員,必須按要求接受健康檢測。對惡意逃避健康檢測、從其他道路私自進入石林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

疫情防控關係到每位居民朋友的健康,如發現周邊有從疫區返鄉的人員中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人員,任何組織和個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及時報告。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歡迎廣大群眾積極提供線索,如實舉報不主動報告、隱瞞不報、惡意逃避健康檢測等行為。

舉報電話:0871—67718787。

石林彝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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