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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石林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6-06-07
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来自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的 《阿诗玛 》榜上有名,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国之瑰宝。国务院此次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分为民间文学类、民间音乐类、民间舞蹈类、传统戏剧类、曲艺类、杂技与竞技类、民间美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传统医药类、民俗类等10个大类,518项。《阿诗玛》和脍炙人口的民间故事“梁祝传说”、“孟姜女传说”、“西施传说”、“江格尔”、“玛纳斯”等一同入选31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民间文学类,编号为I-28,其艺术表现形式至今已涵盖了口头故事、叙事长诗、芭蕾舞剧、歌剧、电视剧、电影等众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