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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开展首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作者:陈文玲  来源:石林县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6-06-14

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县文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走上街头,开展以“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祝贺我县彝族撒尼语口头叙事长诗阿诗玛获国务院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为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今年的6月10日为我国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两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份,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年5月20日,国务院文化部确定并公布了我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名录共计518项,我县彝族撒尼语口头叙事长诗阿诗就是其中之一。在当天的宣传活动中,县文体局通过宣传展版、现场咨询、发放2500多份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意义以及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希望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守护自己的精神家园。副县长徐梅芬及文体局领导和工作人员一起,手拿宣传材料,走上街头向群众进行宣传。

副县长徐梅芬在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

作者:陈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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