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林管理 > 旅游标准化建设 > 工作动态

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试点通过专家评估验收

作者:旅标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20

2011年6月16~17日,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1〕57号),云南省旅游局组织云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昆明市旅游局、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购物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行社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景区分会、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9位专家组成了中期评估专家组,由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带队,对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评估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核、现场考察、抽样调查、整体评估等方式进行。



6月16日上午,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工作汇报会在石林新游客中心多功能会议厅举行,评估组专家听取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宗祥所作的:以标准促管理,实施景区标准化品牌发展战略——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工作汇报。对照《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自检自查评估报告》,按《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要求于16日下午、17日上午查阅了试点档案资料,并到乃古石林景区、石林景区进行了现场检查。17日下午,汇总各位专家的检查评估意见后,在游客中心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了中期评估反馈会。专家组认为:

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在贯彻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方面措施到位、实施有力;企业标准体系符合景区旅游管理和服务需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旅游投诉处理机制运行规范、有效,游客满意度显著提高;试点效果显著,经济效益显著增长。评估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评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专家组认为,石林风景名胜名胜区旅游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基本达标,同意通过中期评估。


专家组在肯定石林风景名胜区在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十四方面的问题及整改建议,要求石林风景名胜区在年底评估验收前,按照本次中评工作通报会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完善。


反馈会上,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林春作了表态发言:石林风景名胜区将按照中期评估工作意见,在月底前报送旅游标准化工作方案,从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贯实施,强化员工素质培训,完善标识系统建设,扩大标准化成果宣传五方面实施整改,确保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试点圆满完成。

滇ICP备15008403号 版权所有: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盛威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9-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41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19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