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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濤子 來源: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發布時間:2006-12-01
12月1日,經2006年9月6日國務院第149次常務會議通過,並經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的《風景名勝區條例》開始實施,《風景名勝區條例》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促進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
石林風景名勝區是國務院1982年批准的首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之一,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景觀,由大小石林、乃古石林、芝雲洞、奇風洞、長湖、月湖、大疊水等七個風景遊覽區組成,面積達千余平方公里,保護區面積350平方公里,是一個集自然風光和民族風情為一體的著名風景名勝區,素有“造型地貌天然博物館”之稱。
石林是大自然饋贈給彝鄉各族群眾的寶貴財富,一直以來,石林各族群眾就象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珍惜和愛護着石林。《風景名勝區條例》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促進石林的保護工作,因此從10月初開始,作為石林的管理部門,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就在全縣范圍內展開宣傳工作。
一是印制了20000冊《風景名勝區條例》,做到全縣各鄉(鎮)、縣直各部委辦局、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人手一冊,學校教師人手一冊,村委會、村民小組各一冊,確保人人知曉,個個理解《風景名勝區條例》,促進石林喀斯特資源的嚴格保護。
二是充分利用石林電視台、石林人民廣播電台、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石林風景名勝區旅遊網站等宣傳平台大力宣傳《風景名勝區條例》。
三是從《風景名勝區條例》中摘錄出一些管理規定,印制了10000張具有濃郁民族文化特色的精美的《溫馨提示》分發給廣大遊客,提醒遊客規范旅遊行為,作一名文明的旅遊者。
四是制作了10000張精美的2007年掛歷,摘錄《風景名勝區條例》內容,宣傳國家對風景名勝區實行科學規划、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
五是與縣司法局等部門聯合,每天出動宣傳車,在石林風景名勝區、石林縣城、石林鎮、鹿阜鎮、長湖鎮、路美邑鎮等相關地點進行巡回宣傳。
六是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團委聯合團縣委、局婦委會、局工會等群團組織,組織石林風景名勝區內的管理部門、賓館、飯店及導遊等部門,同時邀請有關鄉鎮組成16支代表隊進行一次專題知識競賽。
七是組織石林縣夕陽紅藝術團、石林藝術團等文藝團體結合《風景名勝區條例》的實施,組織一批寓教於樂,深受農村群眾歡迎的文藝節目深入農村、深入石資源集中的地方進行廣泛宣傳,力爭讓廣大群眾都了解《風景名勝區條例》的實施,更好地保護石林資源。
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