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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部通告】石林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第1號

作者:  來源:石林發佈  發布時間:2020-01-29

石林彝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第1號

根據國家、省、市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為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防控疫情發生和擴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做好全縣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0日以來,從湖北來石林縣、去過湖北以及途經湖北來石林縣的所有人員、近14天內與湖北相關人員有密切接觸行為人員,應當主動與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聯系登記,並到轄區鄉鎮(街道)衛生院或村衛生室進行體溫測量。未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應當按照要求居家醫學觀察不少於14天(每天早晚各測量體溫1次,並做好記錄);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請戴上口罩等防護措施後立即到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二、廣大人民群眾在疫情傳播期間應避免到人群密集場所,杜絕走親訪友、集體聚餐等活動。建議前往縣內所有農貿市場、量販店、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市民,佩戴口罩,注重公共衛生。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請戴上口罩等防護措施後立即到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三、從即日起,城區各居民社區、鄉村各村社切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對外來人員進出居民社區、村社的人員進行登記報告制度,發現自2020年1月10日以來到我縣的湖北等省外地區人員的,應及時向所屬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報告。

四、湖北來石林縣人員和湖北返鄉探親人員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個人防護,主動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隔離觀察和追跡排查工作;對刻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後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關閉景區景點,暫停接待旅遊團隊及散客,暫停國內外旅遊團隊組團和發團。各賓館酒店(含民宿、客棧、旅店)規範營業,發現自2020年1月10日以來已入住或近期入住的湖北等省外地區旅客的,應及時向所屬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報告,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後將湖北等省外地區旅客統一引導到石林縣定點安置飯店石林杏林大觀園康養中心入住留觀。對隱瞞不報或擅自留宿省外遊客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石林杏林大觀園康養中心

地址: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黑龍潭路1號

聯繫電話:0871—67716900、67716901

六、從即日起,全縣範圍內所有宗教場所暫停群體性宗教活動,所有文化、體育、旅遊、休閒等公共場所(圖書館、文化館、書畫院、新華書店、旅遊景區、電影院、游泳館、腳底按摩浴場、健身場所、KTV、棋牌室、遊戲廳、网咖、酒吧、文化站、文化禮堂、文旅小站、老年活動中心等各種文體娛樂休閒活動場所)暫時關閉,文體活動(包含廣場舞)一律取消,旅行社暫停營業。

七、從即日起,全縣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暫停舉辦一切大型公眾活動及大型會議(包括商人大會、同學會等)。縣內所有培訓機構暫時關停,相關培訓一律取消。

八、為避免人員聚集引發交叉感染,從即日起,暫停各類飯店、飯店、餐館、食堂舉辦各類群體性聚餐或紅白喜事待客活動。各經營單位和視窗部門要加強管理,落實通風、消毒措施,定期對經營區域進行消毒,工作人員要採取防護措施,按要求佩戴口罩,並在經營場所門口以及顯眼位置,粘貼提醒佩戴口罩的提示。

九、從即日起,一律禁止各類城鄉農貿市場活禽和野生動物販運、宰殺、交易。禁止一切賽鴿活動,禁止本地信鴿飛出,禁止任何外地信鴿飛入,特別是來自湖北等省外的信鴿,杜絕飛入和接收,堅決將一切隱患消滅在源頭。

十、從即日起,各零售藥店、個體診所等對前來購買治療發熱、咳嗽藥品的人員,要勸患者及時就近至開設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並作好記錄備查。

十一、從即日起,長途客運、城際公車客運班車運輸暫停服務。在全縣進出我縣交通路口、火車站設立檢查站,實行24小時值班,對進出我縣的縣外人員進行體溫檢測,發熱患者要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至發熱門診就診。十二、寒假期間,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自習,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假期內未經縣教育體育局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準予,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學生聚集返校或提前返校。

十三、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各村(居)委會要認真組織開展全面排查,發現情况應及時報告縣防控指揮部。因工作不到位出現遲報、瞞報、漏報情况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廣大人民群眾應主動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居委會、村委會反映疑似病源,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四、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各村(居)委會要通過廣播、電視、標語、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管道,多管道文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狀、防控政策、防護措施和就醫流程等信息,確保文宣全覆蓋,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廣大人民群眾切實提高自我防病意識和能力。

十五、廣大人民群眾應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保持正常生活秩序,積極配合入戶疫情調查和堵卡工作,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違者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附:

1.石林縣疫情防控指揮部:0871-67718787

2.石林縣疑似患者舉報電話

石林縣衛生健康局:0871-67796697

石林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871-67796893

石林縣人民醫院:0871-66196702

3.石林縣娛樂場所舉報電話

石林縣文化和旅遊局:0871-67796409

4.石林縣客運班線舉報電話

石林縣交通運輸局:0871-67796580

5.石林縣群體性宴席、活禽交易舉報電話

石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0871-67794315

6.石林縣販賣和宰殺野生動物舉報電話

石林縣林業草原局:0871-67796853

石林彝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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