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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發布時間:2012-07-13
石林彝族自治縣公安局
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關於整治和規范石林風景名勝區旅遊交通秩序的
通 告
石林風景區各單位、旅遊經營企業、經營戶、住戶及駕駛人員:
為確保石林風景名勝區的交通秩序規范,保障交通暢通和遊客安全。將於2012年7月15日起,實施石林風景區旅遊交通秩序整治和規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除電動遊覽觀光車外,嚴禁其它任何車輛在以下區域路段行使和停放:
(一)石林遊客中心廣場區域(重要接待經批准按規定行使和停放);
(二)電瓶車專用道路、電瓶車停車場、景區門票口及其區域;
(三)休閑廣場至標志石路段及其區域;
(四)石林賓館四周路段及其區域;
(五)環林路全段及其區域;
(六)大石林、小石林區域。
二、除電動遊覽觀光車外,嚴禁其它任何車輛在以下區域停放:
(一)石林大環島至景區停車場;
(二)景區停車場至遊客接待中心;
(三)遊客中心至石頭城路段。
三、石林風景區工作人員和服務人員的車輛必須在規定地點停放:
(一)分別在原來小馬車停車場、石林湖邊門票組執勤點划定臨時停車點,摩托車等車輛必須按划定的泊位有序停放。
(二)封堵原來雲林賓館入口,除村民農耕車輛限定每天上午8:00以前、下午18:00以后可進出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出,且農耕車輛只允許停放在石林景區環林路以外。
(三)天裕酒店的應急通道除經批准同意發放《出入景區臨時通行證》的急救、消防、安全、環保、園林、重大接待車輛外,嚴禁其它任何車輛進出。
(四)在喀斯特博物館大門側面開通服務人員和工作人員通道,采用物理隔離方式進行隔離,除景區服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憑出入證進出外,車輛和遊客不得通行。
(五)對不按規定行駛和在整治范圍內亂停亂放的車輛給予上限處罰,並對亂停亂放車輛進行強制拖離。
四、整治和規范石林風景名勝區旅遊交通秩序工作啟動時間為2012年7月15日。
請各單位、旅遊經營企業、經營戶和住戶及駕駛人員給予支持、諒解,配合做好石林風景區整治和規范旅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對不按規定行使和違法停車等擾亂石林風景區旅遊交通秩序的行為將按照規定給予處罰。
特此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縣公安局
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