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石管发[2010]16号文件《关于印发<石林风景名胜区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优化石林景区导游市场环境,规范导游市场秩序,促进景区导游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营造石林文明旅游区的良好形象和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环境,树立石林旅游业的良好形象,石林景区将于2010年6月1日实施景区专职讲解员制。
石林风景名胜区将于2010年6月1日正式推行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制, 5月3日正式开班培训。
石林风景名胜区将于2010年6月1日正式推行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制。
为依法规范旅游市场导游工作秩序,提高导游讲解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导游在石林旅游业中的窗口和形象作用,满足国家5A级景区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管理需要,依据《云南省旅游条例》和昆明市旅游局《关于颁发旅游景区(点)导游员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经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石林风景名胜区将于2010年6月1日正式推行景区专职导游讲解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