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石林独有的民族文化——阿诗玛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承与保护,2016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确立拟制《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经过调研座谈、立法研讨、考察学习、多方征求意见,目前,已起草并修改完善了《条例》。5月17日,石林县就《条例》(讨论稿)召开了专家论证会。
会议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工委主任丁伟、省文化厅非遗处调研员兰明贤等多位领导和专家对修订条例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指导。
论证会
副县长苏云波作《条例》起草说明。会上,与会专家对制定《条例》(讨论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给予了充分肯定,从自身行业特点和专业出发,对《条例》(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论证,逐条逐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重点对条例的保护范围、文字表述、管理体制等内容以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