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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野生菌中毒预警

作者:廖晶蓉 杨凤华  来源:昆明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2-06-20

目前,云南已有个别地区因误食有毒野生菌致人死亡的事件发生,为防止误采误食野生毒菌发生中毒,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昨日发出《防范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教育群众不要任意采摘、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菌。

夏季来临,云南进入野生菌生长旺季,也是毒菌中毒的高发季节。云南普洱等地已发生误食有毒野生菌致人死亡事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警示: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调、食用野生菌;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市场上自己尚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菌子;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菌和过于幼小难以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不宜采摘烹调加工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格把好可食用野生菌采购关,要注意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

市民在食用野生菌后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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