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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0-21
各位游客、景区广大民众: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各民族勤劳智慧、团结向上、生命力旺盛,为增强民族灵魂、民族凝聚力和感召力,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礼仪,尊重少数民族民风民俗,不断提升景区公民文明素质,塑造石林良好形象,构建石林景区民族和谐共荣圈,石林管理局倡议全体职工、景区广大群众和游客,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尊重少数民族地区风俗民情,塑造石林旅游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景区、和谐旅游做出积极贡献。
1.保证少数民族在石林景区得到平等权利,不在我身边出现歧视现象;
2.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
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服务中不歧视少数民族,不出现影响民族关系的言行和现象;
4.尊重少数民族信仰,不做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事;
5.不以权压人,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
6.提供旅游服务的过程中,不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不发生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