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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获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县称号

作者:张建华  来源:中国石林网  发布时间:2015-08-04

8月4日,记者从石林县文产办获悉,由云南省文产办、省商务厅、省工商局指导,云南报业集团主办的2015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县(市、区)、示范村、示范街区(市场)及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完成终评工作,石林彝族自治县荣获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县称号,圭山镇大糯黑村荣获示范村称号,石林喀斯特地质博物馆荣获示范企业称号。将在本月8日召开的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上进行颁奖。

石林是世界喀斯特的精华,中国阿诗玛的故乡,是云南省文化产业特色县。近年来,石林县提出了推进文旅一体化,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实现旅游文化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以阿诗玛文化为代表的特色文化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近年来,石林县相继制定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和文化传承交流活动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文旅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立了制度保障。

自2010年起,石林县每年安排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和发展壮大文化产业。2012年,从文产专项资资金中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扶持奖励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和文化传承交流活动。2012年以来,喀斯特地质博物馆、杏林大观园等项目分别获得省级文产专项资金支持;石林普氏民间绣品有限公司、石林雅森石画研究院等4个项目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为助推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提供了动力。一批文化企业和文产项目获得县级文产专项资金扶持。2013年,2014年,石林连续2年对在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进行了扶持奖励。同时,对传承弘扬石林优秀民族文化的民间文艺团队、文艺人才宣传营销推介进行了扶持奖励,累计已有46人次、89支文艺队和4家新注册文化公司获得了扶持,扶持额度达90万元,产生了较为广泛和积极的影响。

目前,全县确立了省级保护区3个、市级保护区4个、县级保护区5个,创建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4个,现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81项,“石林”、“阿诗玛”被评为改革开放30年云南省最具影响力知名品牌,阿诗玛头像被确定为云南省旅游业的标志形象,石林县县歌《远方的客人请您留下来》曾在世界青年联欢会上精艳亮相,2008北京奥运会、2014年北京APEC会议上都使用该曲作为压轴曲目,舞蹈《洗麻歌》曾荣获文化部群星奖,原生态歌舞剧《阿诗玛的故乡》荣获云南省文艺精品工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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