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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昆 来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3-26
3月23日,石林风景名胜区组织公安、工商、安全、综治等部门,全面对石林景区进行了一次旅游秩序整治。
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云南石林风景名胜区为迎接2012年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专家对石林世界自然遗产的复核评估,切实保护好全人类的共同遗产,精心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全面启动建园80年来最大规模的搬迁折迁和项目改造工程,在社会各界和景区各单位、经营户、五棵树村民的积极支持下,严格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搬迁拆迁工作,各个改造工程项目进展顺利,确保了2012年1月1日启用新游客中心和电动车观光游览。石林景区的品牌效应日益彰显,2011年接待游客突破300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5亿元;截止3月22日,石林风景名胜区共接待游客63万人次,与去年同比增加11万人次,增长22%。
景区在搬迁、改造过程中,一度出现了电动车专用道有摩托车辆违法行驶,尾随电动车揽客;景区道路、游客下车点、票务大厅处违章停放车辆;新游客中心、停车场、景区游客通道等有拉客、兜售、乱摆摊等违规、违法经营现象,严重影响了景区的形象和旅游秩序。
为维护景区良好形象,规范景区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入园秩序管理,为广大游客营造更加舒适、便捷的旅游环境,推进旅游服务区建设和景前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保护区、游览区和服务区有效分离,促进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观光旅游做强和旅游六要素聚集整合,满足IUCN复核检查要求,促进国际旅游胜地打造和石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推进搬迁改造项目的同时,依据《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2012年3月23日组织公安、交警、工商、安全、综合治理、旅游监察及管理局中层管理人员,分六组对景区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整治,特别是对石林五棵树村普有福、所向忠、所文有、普红忠四户村民在未搬迁和拆除的自建房屋前违规摆摊设点、向游客兜售行为进行整顿清理。通过治理整顿,维护了景区形象,打击了车辆违章停放、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扰乱交通秩序、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违规、违法行为,规范了景区管理,为广大游客营造了更加优美、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使前来石林旅游的游客更具“安全感”、“放心感”和“舒心感”。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
在下一步工作中,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将按照国家旅游标准化管理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科学管理,维护旅游交通、市场经营秩序,精心安排施工进度,精心设置游览线路,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在计划时限内快速、优质、高效地完成搬迁拆迁和各项改造工程, 顺利实施景前区改造,确保不影响中外游客到石林景区旅游观光的质量,早日为中外游客创造出一个更加快捷、便利、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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