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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风景区荣获“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殊荣

作者:姜云涛  来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03-25

3月24日,从北京召开的“表彰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佳音:石林风景名胜区荣获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

在北京的表彰会场,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张云蕾副局长身着民族盛装接受了三部委领导授予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牌。这是石林景区在成为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国家首批AAAAA级旅游景区之后捧回的又一影响深远旅游品牌和荣誉,石林完成了石林旅游“12345”旅游国际化发展战略中品牌化战略的任务,5年内实现了集国际国内最高旅游品牌为一身的景区。

早在2006年,石林风景名胜区已被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先进单位”。三年来,石林珍惜先进荣誉,持之以恒开展文明创建,在工作方式上突出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范围广度、内容深度,终于在 2008年8月得到了云南省文明委、建设厅、旅游局考评组充分肯定,被推荐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参加全国景区评选的候选景区,并于10月25通过了中央文明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评组的检查考核,最终又以第三高的考评分数在70家全国候选景区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15个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之一,是中国26家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之一,也是云南省第二个、昆明市第一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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