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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槐艳菊 来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09-29
9月23日,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政法委成立暨授牌仪式在石林管理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槐伟同志主持,出席此次会议的有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李何红、石林管理局领导等。
为维护石林风景名胜区社会稳定,整合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充实力量,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根据石办通〔2008〕87号文件《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成立乡镇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报经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法委员会同意,成立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政法委员会。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宗祥同志兼任,副书记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槐副同志兼任,政法委员会委员由局党委委员、景区派出所所长段茂方、局纪委副书记毕清林等7人组成。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宗祥同志接受了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李何红授予的牌匾,并代表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政法委作表态发言,黄书记表示:在局党委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将努力工作,扎实工作,创新工作,着力构建“平安石林”、“和谐石林”。将坚持在局党委、县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民中集中的原则、坚持围绕局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原则,坚持学习、教育与培训结合的管理原则开展党委政法委工作。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李何红代表县政法委表示了祝贺并作重要讲话,建议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加强领导,大胆迎接挑;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全力作好石林风景名胜区维稳等工作;景区综合治理应主动维护景区发展。中共石林县委常委、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李正平对局党委政法委成立后的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强调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常委政法委的成立标志着景区依法管理,依法整治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要求全局要正确认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常委政法委的成立的重要意义,支持和重视政治法委工作,要正确认识石林旅游经济当前面临的形势,同时要求局常委政法委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付作好景区社会稳定等工作。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中层以上领导及驻景区各单位负责人。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李何红向中共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党委政法委书记黄宗祥同志授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