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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石林发布”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02-06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暂停
餐饮业提供室内就餐服务的通告
(第11号)
按照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避免聚餐带来的病毒传播感染威胁,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排查防控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昆应疫指〔2020〕12号)有关要求,自2020年2月6日起,全县各餐饮服务主体[包括餐饮店、早点店(小吃店)、夜市摊点(含烧烤店)、冷饮店]暂停提供室内就餐服务。在暂停服务期间,各餐饮服务主体可通过网络配餐方式为顾客提供服务。
本通告执行情况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配合负责落实。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