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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5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件
石管发 [2010]49号
关于成立石林风景名胜区
“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旅游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区各单位、局各处室:
石林风景名胜区于2010年6月10日已被国家旅游局列为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之一,也是云南省三个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之一。为确保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成功创建,现成立石林风景名胜区“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旅游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旨在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支柱,企业标准为基础,推荐性标准为主导,管理标准为重点,服务质量标准为主体,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石林旅游产业结构,规范石林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经营服务行为,增强旅游服务单位自律和调整旅游经营企业与消费者关系,全面提升石林旅游整体发展水平,提高旅游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正平(县委常委,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宗祥(石林风景名胜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邱建华(石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树忠(石林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
王云龙(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高云华(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李光亮(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刘明春(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永乔(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段茂方(石林风景名胜区党委党委、景区派出所所长)
毕清林(石林风景名胜区纪委副书记)
成员:毕玉珍(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副局长)、冯华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忠(局办公室主任)、李丛彬(财务处处长)、杨帆(接待处处长)、杨光荣(园林处处长)、孔庆云(人事处处长)、张劲涛(规划处处长)、陈波(环保处处长)、李昆(宣传处副处长)、刘炳华(旅游监察中队队长)、杨粤文(企业管理处长副处长)、雷志良(安全办主任)、李文明(艺术团团长)、倖华元(旅游服务处处长)、朱树荣(研究中心主任)、毕艳华(信息办主任)、李惠玲(贯标办主任)、徐建平(乃古石林管理处副处长)、毕德华(长湖管理处长副处长)、娄少华(大叠水管理处暂时负责人)、李继红(综治办副主任)、陈秋薇(石林三协电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普国亮(石林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由刘明春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贯标办李惠玲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局内各处室抽调,抽调人员作为旅游标准化专职管理员,组织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以及试点评估验收后的旅游标准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名称为“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旅标办进行集中办公,独立考核,按国家旅游局创建工作要求,推动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成功。(附旅游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此通知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刘明春(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惠玲(贯标办主任)
成 员:普美兰、吴建佼、王文华、李秀梅、陈海燕、保继红、赵桂珍、尹涛、李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