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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制度

作者:  来源:中国石林网  发布时间:2011-08-30

《明史》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曾问众大臣这样一个问题:“天下何人最快活?”对此,大臣们众说纷纭:有的说功成名就的人最快活,有的说富甲天下的人最快活,有的说金榜题名者最快活,有的说妻妾成群者最快活。听了这些回答,朱元璋都面露不悦之色。这时,有个叫万钢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大为赞赏,连声道:“讲得好!讲得好!”

欲深入理解这个故事,首先要知道一个历史背景:放牛娃出身、当过和尚、以一介平民而至开国帝王的朱元璋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历史上有名的《大明律》就是经他的手字斟句酌、反复修改而成的,被其视为维护朱明皇朝长治久安的法宝。朱元璋修订、颁布的《大明律》对官员贪腐的惩处极为严厉和残忍,官员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折合人民币约三万元)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因此,万钢还算有自知之明,说出了“畏法度者最快活”这样的大实话,并马上得到朱元璋的高度赞同。在《大明律》的规范约束之下,任你富可敌国,任你功劳有多高、名气有多大,触犯法律,都是要被严惩的。当然,朱元璋提倡“畏法度”,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可惜他所制定的《大明律》是用来约束别人的,不是用来约束自己及其子孙后代的,因此他所创建的大明王朝和用以维护长治久安的《大明律》最终在276年后被另一个带领农民起义的人推翻了。

话又说回来,现在来看,“畏法度者最快活”,这句话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度”来规范、限制人们的行为,那么社会将陷入混乱。正如马克思所言:“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也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畏法度者”时刻用法律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事,就会拥有自由,就会感到“快活”;相反,不畏惧法度的人,我行我素,为所欲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欲寻自由,欲感“快活”,就应做个“畏法度者”。

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在制度面前变成了“特权者”,动辄凌驾于制度之上,在制度的制订中,掺杂太多的个人意志;在制度的执行中,随心所欲,甚至把随意突破制度框架、不按制度办事看作是有开拓精神、创新意识;更有甚者,把制度变成自己谋私的工具,利用手中的权力践踏制度。我们说,制度有没有威力,能不能让人产生敬畏感,关键在于制度能不能对每一个人具有相等的效力、相同的威力。如果领导干部游离于制度之外,只用制度来规范别人,不用制度来约束自己,制度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制度的作用也就难以充分发挥。

有专家指出,腐败现象的社会心理基础就在于人们对不守规则的行为的认可,并助长了“潜规则”的盛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非常重要。但仅有制度还不够。实践表明,与健全制度同样重要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从内心深处敬畏制度,把制度转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前不久,有媒体通报了被判死刑的文强在“双规”期间写下的检讨书,曾经不可一世的文强在检讨书中说:“我到现在才深刻明白薄熙来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一席话的含义,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也可以这样说,与其忏悔“没听领导的话”,倒不如忏悔没有真心敬畏制度、遵守法律。法律和制度,是用来规范和约束人的,也是用来保护人的,公职人员只要遵纪守法,绝不会因为“没听领导的话”而受到法律追究;反之,只要触犯了法律制度,即使对领导惟命是从,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前任美国总统布什在一次演讲时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也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我现在就站在笼子里与你们说话!”所谓笼子,就是法律、法规、制度的统称。“把领导关进笼子”,说白了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对权力有所约束;“把领导关进笼子”,不是要捆住领导的手脚、不让干事,而是要让领导在宪法、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多干事、干好事、干成事而不出事。

在制度面前,每个人都要懂得敬畏。领导干部只有心中敬畏制度,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上行下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使各项制度发挥应有的威力和作用,让反腐倡廉建设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使自己始终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成为让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好干部,树立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畏法度者最快活”,还可以这样说:守法度者最自由 ——甘愿接受规则约束的心灵才是真正自由的心灵,相反,无视制度、对抗规则的心灵是被魔鬼钳制着的不自由的心灵。在制度面前低头,是人类崇高精神的最佳体现。

2010715

采菊东篱下

说起陶渊明,不少人都读过他的千古名篇《桃花源记》,知道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欣赏他“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潇洒与闲适。然而,抛开后世文人学者安放在他身上的“隐逸诗人之宗”、“中国头号乡村诗人”等荣誉和光环,仅仅用一种世俗的眼光来打量,与权力和金钱都搭不上边的陶渊明却更像一个失败者。

史书记载,陶渊明也算名臣之后,曾祖陶侃官居大司马、封长沙郡公,祖父、父亲也都做过太守一类的官。但渊明八岁丧父,自此家道中落,迫于生计,二十九岁时他“投耒去学仕”——放下农具奔官场,先后担任“江州祭酒”、“江州主薄”、“镇军参军”、“建威参军”等一系列不起眼的小官。不幸的是他“学仕”学得很别扭,或“不堪束职”,或“因心不悦”,“学习成绩”始终上不去,每次都干不了多久便解职归田。四十一岁时,“因余家贫,遂见用于小邑”,经朝中做官的堂叔陶夔推荐,为了养家糊口,渊明再次出仕,作了彭泽县令——县令的宝座还未坐热(才八十多天),郡里的督邮到县视察,下属劝其“束带迎之”,渊明却愤然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遂挂印去职,并作《归去来兮辞》: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发了一番感叹,自认为醒悟了、看透了,又回老家种田去了。

遥想渊明少年时,“少怀高尚,博学,脱颖不羁,任真自得,为乡邻之所贵”,“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等诗句更把他意气风发、大济苍生的理想和志向表露无遗。然而,阅尽史册,没有哪一章说渊明为官是成功的,他也在《归园田居》一诗中坦言:“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渊明说自己为官是“误入歧途”,其实也等于承认了自己不会“当官”。

种田就种田吧,但渊明种田也很失败。他“守拙归园田”后,也曾有过几年“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欢会酌春酒,摘我园中蔬”的小康日子,然而好景不长,44岁时,一场大火将他的“八九间草屋”烧了个精光,全家只好寄住在小船上。后来举家迁至南村,重建草屋安家,虽然他“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但生活每况愈下,如遇灾年和战乱,则“夏日抱长饥,寒夜列被眠”,甚至沦落到乞食的境地,如其诗所云:“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词。”63岁那年,渊明贫病交加,于寒冬凄惨死去。种田不足以养家,到老不得安歇,渊明一败涂地至此,岂不令人心酸。

从权力和金钱的角度打量渊明,他当然是一个失败者。然而渊明在小传中总结自己时说:“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他在《饮酒》诗中也说了: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渊明淡泊超脱至此,显然已经懒得再作任何辩解了。

渊明活着的时候,与权利名位绝交,与荣华富贵无缘,贫穷一生,孤寂一生。他为生计而屡次出仕,却又不愿卑躬屈膝、苟且钻营、同流合污而屡次辞官;他躬耕田园自食其力,虽饥寒相逼屡陷窘困,仍以“但愿长如此,躬耕非所叹”的淡泊心态毫无抱怨地生活于农村——在那个相互追逐名利、崇尚权势地位的年代,许多人奔走于权贵之门,而他却和农民打成一片,现在来看,仍显得另类和可贵。

渊明的人品和诗篇,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深远的。鲁迅先生评价渊明说:“他的态度是不容易学的,他非常之穷,而心里很平静。”鲁迅先生似乎已在暗示,像渊明那样辞官归隐是不必效仿的,也是不易学到家的。

然而也有人急切地表示要像渊明那样辞官回家种田。比如今年8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在被“双规”期间曾表示:“希望党组织能够保留我的党籍,让我回常德桃源老家种田悔过。”无独有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徐炳松,也曾在悔过书中表白:“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平顶山市新华区原区委书记杜欣,因涉嫌受贿、贪污被查处时,也希望政府“能让他回家种田,只保留一个副地级待遇就行了”。

以上三位的弦外之音不外是:既然官当不成了,那就让我归隐田园,做个农民种田过日子吧!案发前很狂很无耻,案发后很傻很天真,如果渊明泉下有知,定会对贪官们的幽默表演报之一笑吧。

李大伦等贪官是应该鄙视的,但鄙视,并不证明你就高尚,如果鄙视并效仿着。1600多年前的“失败者”陶渊明是值得仰望的,但仰望,并不证明你就卑微——“我们是仰望大师的人,而能够仰望,已值得欣慰。持续的仰望,让我们略去生活中的鸡毛蒜皮,藐视生活中的低级趣味。”(刘小川《品中国文人》)

淡如秋菊何妨瘦,廉似梅花不畏寒。有感于此,故回眸遥望当年寂寞“采菊东篱下”的乡村诗人陶渊明。

2009109

遗臭碑为谁而立

1944110日,对于石林人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66年前的这一天,全县各机关和全县民众为已经狼狈逃走的县长许良安立下遗臭碑。负责撰写碑文的,是当时已年届73岁高龄的李权之先生。

李权之先生名秉钧,生于1871年,家住县城南正街,曾设私塾授课,民国初年任县劝学所所长,参与过县志的编撰,是石林现代史上名声卓著的张炽、杨一波、杨立德和施祜等人的启蒙老师。

速朽的文章很多,但由李权之先生撰写的遗臭碑碑文却值得一再品读。李先生是熟知历史的,因此在碑文的开篇即指出:“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从这个角度来说,李权之也成了为贪官撰写碑文的第一人。

树碑立传,是中国古已有之的传统。 “夫流芳遗臭,皆自人为,分道扬镳,亦各有别,其人而为流芳也,则碑从而芳之,其人而为遗臭也,则碑从而臭之。”李先生笔锋一转,对碑与人的关系作了一翻阐述。

李先生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也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光绪年间的一位路南州官——1887年,李权之16岁时,四川人陈先溶出任路南知州,在位11年间,他勤政爱民,廉洁自守,政绩卓著,离任后,路南百姓在州城北门墙脚树立了“路南知州陈公先溶去思碑”,以彰其功德,旌表思念之情。

同样为官一任,有的人造福一方,有的人却祸害一方。“其碑同,其所以利民害民则原各异。路南县长许良安者,实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去不有迹,何以惩前,臭既永遗,允堪毖后。”李先生写下这无限感慨的一笔,转而以纪实的手法,历数许良安在任路南县长时的种种恶行:

“该反动贪官,自到任后,巧取豪夺,恣意挟持,窒息民生,借端敲磕,到县甫及半载,搜刮已达数百万金,下乡流连二月,受害尽遍十三乡镇……种种贪赃枉法事实,指不胜屈。复于去岁十一月二十三日亲率武装政警,蹂躏县中,诬捕教师,学生以士可杀不可辱,情深师长,向至县府请愿,竟被杀伤至十余人之多。其摧残教育,杀害青年,实属丧心病狂,不复知世间有羞耻事。”

李先生廖廖数笔,已将许良安贪婪无耻、凶残暴虐的丑态刻画得“入石三分”。然而,诸多恶行,凭许良安一己之力岂能实施,许良安是首恶,那些仗势欺人、为虎作伥的部属又怎能轻易放过。满腔的怒火让李先生用更为严厉的词语写道:“其虎狼爪牙李国均、许恒安,驱膻鹰犬万云程、魏光祖,遂臭蚊蝇潘小巫等,复为之推波助浪,聚敛苛罚……”

一个贪赃枉法的县长,伙同那些推波助浪的“爪牙”、“鹰犬”、“蚊蝇”,这是何等惊心动魄的共同犯罪啊。李先生沉痛地总结说:“殊知,物极必反,不平则鸣。吾乡民风古朴,夙安耕作,从未有控官之恶习。兹迫于反动贪官淫威之下,忍无可忍,不得已而激成全县一致之控告,其赃证查有实据者已达四十八件之多。兹蒙上峰洞悉民隐,委员到县详查,该贪官所刮赃款,确实无虚,特予以撤换。然其在县一切卑污阴险劣迹实有足以遗臭万年者,若不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爰为之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许良安于1943年冬畏罪潜逃,“上峰”详查后轻描淡写地给出一个“撤职”的结论——民众的愤怒和失望可想而知。李先生以世事洞明的无奈,意味深长地写明了立遗臭碑的原因:“抒众愤而戒后人也”——法律已被滥用,公正已无所依靠,那就刊碑勒石、永记其丑,以民众的良知作一次正义的判决并以此唤醒后来者的良知吧!因此,在碑文的最后,李先生毫不客气地列举了许良安的五项贪污事实及金额,并注明:“其他硬敲恶诈者尚未列入其数尤多焉。”

有滥用权力硬敲恶诈的贪官,就有被污侮与被损害的民众——“物极必反,不平则鸣”,李先生撰写碑文,是代民众而“鸣”;石林人民也从此一鸣惊人,立下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块遗臭碑,以大义凛然的壮举书写了反腐倡廉史上值得铭记的光辉一笔。

遗臭碑是恶的见证、是判决书、是反腐的檄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然而,遗臭碑仅只为许良安,仅只为他的同伙李国均、许恒安、万云程、魏光祖、潘小巫而立吗?

海明威的反战小说《丧钟为谁而鸣》,书名引用了约翰.堂恩的诗句:“……所以绝对不必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同样的道理,遗臭碑为谁而立?20031123日,参加过 “倒许运动”的路中学生李山故地重游,在遗臭碑前写下这样的诗句:“去思遗臭两块碑,石骨威严鉴是非。既表先人明爱憎,更教后人要学谁。”惩前毖后、警示后人,意思再明白不过了,遗臭碑不只为许良安而立,更是为所有人而立。

“权力是腐蚀人的”,许良安大权在握时的贪婪无耻,李国均等跳梁小丑依附权势时的蝇营狗苟,仍然有可能以另外一种形式延续。雨果在《悲惨世界》一书中说:“当一个人心中充满黑暗,罪恶便在那里滋长起来……”我们不能只揭示别人心中的恶,别人犯过的错,我们也有可能再犯——从这个角度来说,遗臭碑也是教人向善的——看过如此丑陋的一块碑,当我们转身离开的时候,也许就是走向真走向善走向美的开始……

2010118日)

到《论语》里寻找“小人”

孔子是诲人不倦的教育家,在孔子看来,做人的最高标准是“君子”,而君子的对立面就是品德卑劣、人格低下的“小人”。据统计,在《论语》一书中,提到君子的地方有107次,提到小人的地方有23次。孔子用对比的方法,给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坐标系统——在人生的两端,一端是小人一端是君子,他当然鼓励学生们好好学习,勤奋修炼,最终都成为君子。

关于君子与小人,孔子有很多著名的论断,比如: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因此,到《论语》里寻找“小人”,是一件十分冒险和痛苦的事,在阅读和思考的过程中,一对照反省,可能就会发现自己灵魂深处也有“小人”的影子,可能就会成为孔子批判的对象。

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或者也可以这样说:“不识小人,焉知君子”,到《论语》里寻找小人,是为了认清何为“小人”、也是为了避免沦为“小人”。孔子不曾反对合于道德的追求,更不曾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他之所以对小人作严厉的批判,是因为小人无视法律和规则,自私贪婪,见利忘义--与其说孔子是在批判小人,不如说是在批判不道德的行为,批判扭曲的价值观和利益观。

时至今日,孔子关于君子和小人的许多论述,似乎已经不合适宜了。然而,彬彬有礼、遵纪守法、言而有信、做事认真的君子,仍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值得推崇的美好形象。反过来说,如果给那些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官员贴上“小人”的标签,孔子应该是不会反对的。

君子与小人,说白了是一种道德判断。“做人要讲人品,为官要讲官德”,大量的案例表明,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既是行为准则,又是道德规范;既是工作生活、待人处事的底线,也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多大,违背《廉政准则》“8大禁止”、“52个不准”的行为都是有失官德的,也是容易因此沦落为“小人”的。

在责任面前,要有所为;在诱惑面前,要有所不为。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清白为官、干净干事,做人民群众拥戴的“君子”,而不要做被鄙视和唾弃的“小人”。

201047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论语·泰伯篇》记录了孔子的一句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古汉语是没有标点符号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应如何断句,向来有所争议。孔子死后1000多年,到了公元12世纪,宋朝有个叫朱熹的人将这句话解读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并在其著作《四书集注》一书中解释说:“民可使之由于是理之当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换句话说就是: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经朱熹这么一解释,暗合了历代统治者的心意,可谓正中下怀,其学识和名望又使这种解读成为正统,几百年来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思想界和学术界。不幸的是,到20世纪初兴起“新文化运动”,鲁迅等一大批文化先锋祭起“打倒孔家店”的大旗,这句话也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孔老二”提倡愚民政策的“罪证”。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据说秦始皇是烧过书的,其中也不乏“圣贤书”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等级森严,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种“愚民”心态的指引下,大小官员们在极权和专治面前异口同声“奴才在……尊旨”,成为整齐划一容不得批评置疑的病态美学;老百姓在思想的禁固中习惯了“按照他们的意志去做”,听天由命逆来顺受而不能问“为什么”,偶尔出个公正清廉的好官就世代景仰,有了冤屈只能苦等着青天大老爷来救助——积习已久,怪不得鲁迅先生要极力批判国人的奴性呢。

现在来看,提倡愚民政策的应该是“孔家店”的“店小二”朱熹,作为店主的孔子被打或许是冤枉了,因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话还有很多解释,例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种句读可以解释为“老百姓如果认可了(统治者的政策),就让他们去执行;如果不理解,就让他们理解(以后再去执行)”照此说来,孔子不但反对愚民政策,反而很有些民主思想呢。又例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子好像在自问自答了:“老百姓可以放任不管吗?不。还是要进行教育的。”再例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据说这种句读近年才有人提出,它既符合古汉语语法,又有合理的语意,其含义是:“老百姓可以被支使,但是不可以放任自由,必须加以引导。”这些解释已经越来越贴近孔子作为一个教育家的本来面目了,否则一个热衷于推销愚民政策的人也不可能在今天又“移民”到国外兴办数百所“孔子学院”的。

以上所说,其实都在围绕着孔子是不是提倡“愚民政策”展开讨论,换句话说,讨论的核心不外是知情权以及与之相关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今天,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日趋强烈,然而值得反思的是,现实中仍有少部分单位及个别领导把事关人权财权事权的问题、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视为密不可宣的“工作机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置若罔闻,或随意应付,或装深沉、能捂就捂,仍就眷恋着暗箱操作,害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种封建愚民政策与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格格不入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反过来说,如果被蒙在鼓里,不知情,谈什么监督,又怎么批评?知情的前提是公开,公开是民主建设的基础。公开本身就是监督,并有利于监督的落实;公开本身就是民主,也有利于民主的生长。只有诚实地公开,才能让“自觉接受监督”的承诺成为现实,才能让“知情权”从一个漂亮的概念成为一种实际的社会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201035日,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勤俭行政,反对铺张浪费,不断降低行政成本。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2010827日,温家宝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再次指出:“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今年我们开始推行财政预算公开,要求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此外,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也要全部向社会公开。”

更值得一提的是,20108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这是继党务公开写入十七大报告和新党章后,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又一个标志性事件。(详情请参《瞭望新闻周刊》:以民主视野布局党务公开)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志明在《实行党务公开是大势所趋》一文中对此评论说:“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没有什么可以跟自己的党员和人民保密的,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外,各级党委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日常的党务活动和政府的政务活动,都是可以而且必须要对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开的。这是党员的基本权利,也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流言止于公开,诽谤源于猜疑”。 公开已是大势所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说到这里,或许我们已经找到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努力方向。

最后顺便问一句:如果不敢公开,那到底是害怕什么?

2010109

“曾子杀猪”与“尾生之死”

曾子是谁?曾子姓曾,名参,字子舆,春秋末年鲁国人。他十六岁拜孔子为师,学有所成之后,写了一本书叫《大学》。由此可知,曾子是个读书人,一介书生,又不是屠夫,他为什么要杀猪呢?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据说有一天,曾子的夫人要到集市上买东西。年幼的儿子知道了,缠着不让走,又哭又闹,非要跟着去。曾夫人就哄儿子说:只要你不跟着去,回来把家里的猪杀了,做一顿好吃的,让你吃肉。估计那时能吃肉是一件难得的美事,孩子一听很高兴,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等着母亲回来杀猪吃肉美餐一顿。

曾夫人于是就去赶集。回来后,发现丈夫不是在看书而是在磨刀,就问:你这是干嘛?曾子地说:杀猪啊。你不是答应孩子说,你回来就杀猪,给他肉吃吗?曾夫人说:我只不过是骗骗孩子,和小孩子说话何必当真呢?曾子说:对孩子就更应该说到做到了,不然,这不是明摆着让孩子学着家长撒谎吗?大人都说话不算话,以后有什么资格教育孩子呢?曾夫人当然是很明事理的,于就和曾子一起把猪杀了,给儿子做了一顿肉吃。这就是“曾子杀猪的故事”。

由此看来,曾子虽然是读书人,但并非“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还会点杀猪的手艺,重要的是,他这次杀猪,不是因为自己嘴馋、想吃肉,而是要兑现作为家长的承诺。曾子受孔子教育多年,对“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之类的教化是颇有心得的,况且在《论语》里他还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讲诚信,守承诺,连一个小孩子都不愿欺骗,答应了给他肉吃,于是就亲自动手杀猪。言必行,行必果,童叟无欺,曾子果然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君子。

关于尾生的故事,见《庄子-盗跖》一文:“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这是一个凄美的古代爱情故事,说的是:一个叫尾生的年轻人,与女朋友相约于桥下,他等啊等,不料心上人没有如约而来,却意外暴发了洪水,为了不被洪水冲走,就抱着桥柱不放——不幸的是,他被淹死了。

其实这个故事,是庄子借盗跖之口讲述的。据说,孔子听闻有盗跖这么个恶人,就自告奋勇前去劝其改邪归正,不料反被盗跖“慷慨陈词”,历数各忠信贤士之种种不端,痛快淋漓地批驳了一翻,让孔子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盗跖在批驳孔子的过程中,顺便就列举了尾生因为守信而丧命的故事,以无可辨驳的事实证明了孔子的“迂腐”。

虽然庄子本人曾声称什么“盗亦有道”,但盗贼大约是不讲什么诚信的——因此盗跖不去批评那个失约的女子,却把矛头指向了诚实守信的尾生。也许,在尾生的心里,守约比生命更重要,也就是精神或者信念要比肉体的生命更重要,也就是所谓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样,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尾生宁愿放弃生命而不愿违约了。当然,这个故事也从反面说明了,不守信用是很害人的,要么害人、要么害己——尾生就是这样被害死了。

曾子杀猪和尾生之死的故事就讲到这里。这两个故事,一个算喜剧、一个算悲剧,但都和孔子有些关联,都在映证着同一个事实: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不止如此,当子贡请教如何从政时,孔子还说了:“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意思很明白:自古以来人总是要死的,没有了百姓的信任国家就不能存在。换句话说,就是政府要取信于民。如何取信于民,对领导干部而言,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就是信守承诺,言必行、行必果。

记得2007年,县纪委向全县领导干部征集自律格言,后来不但汇编成册,而且还装裱悬挂于各自的办公室——这是大家作出的廉政承诺;2008年,开展软环境建设活动,各单位在电视上公开作出服务承诺;今年,结合“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活动,各单位再次作出承诺。

既然是承诺,就不能只是随便说说,更不能言而无信,希望大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兑现各项承诺,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请记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我们做出的最大承诺。

2009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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