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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小康 来源:石林风景区管理局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2-11-21
石林风景名胜区是我省的老景区之一,1931年建园,1950年开发建设,是集世界自然遗产、首批世界地质公园、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5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等多项殊荣为一身的旅游景区。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石林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成立于1992年,是石林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下设环保监察处、规划建设处、园林绿化处等20个处室,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10名,编外员工600余名。局党委下设党委办、纪委办、精神文明办、督查办、支农办及工、青、妇、老年协会等9个工作部门,下辖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51名。
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区面积350平方公里,涉及5个镇、30个村委会、75个自然村、6万余农村人口。保护区农村的发展牵涉整个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管理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只有保护区农村发展了,石林的旅游资源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保护,石林旅游事业才能全面可持续的发展。基于这个认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等精神,充分发挥“以旅哺农”的优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为驻村联系点和保护区村社办好事、做实事,力促保护区村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驻村联系点干部群众的欢迎。
一、坚持原则,精心筛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到位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形象代表着派出单位的形象。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不仅代表着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形象,还代表着石林旅游的形象,甚至是石林县的整体形象。因此,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在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上,始终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精心筛选。自2007年以来,累计派出六批19名能吃苦、作风正、作表率的新农村指导员到驻村联系点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
(一)坚持择优选派的原则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坚持选派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业务能力强、有工作经验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职工担任驻村指导员,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农村实际需要相结合。选派有农村成长经历、农业生产经验、农民乐于接受的农村型干部。在已选派的19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有17名来自农村,12名是共产党员,都从事过农业生产,经受过党性锻炼,能体农村之贫、务农之艰、农民之苦,知道如何帮助农村、贴近群众。二是把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驻村联系点实情相结合。尽量选派与驻村点往来较多,熟悉驻村点情况的实用型干部;尽量选派懂彝语、晓民俗的少数民族干部,使他们在短短的一年任期里,角色进入快,工作易开展,效果最突出。三是把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锻炼干部相结合。选派学历高、年纪轻、有理论的发展型干部,让他们成为农村新思想的传播员、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人和农民新生活的倡导者,在农村基层和服务农民群众的实践中得到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二)坚持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原则关心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从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关心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使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得去、驻得住、心能安、有前景,不吃亏,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政策保障,当好娘家人。认真落实指导员10元/天的生活补助制度和享有与其他干部职工一样的待遇,协调县、乡(镇)新农办和驻村“两委”帮助解决指导员的食宿问题,加大对驻村点扶持投入力度,确保指导员有“山”可靠,扶农在一线。二是落实后勤保障,当好司令部。实行指导员往来单位车辆专门接送的措施,实行指导员一定额度的公务接待费、交通费据实报帐制,确保指导员有力可出,奋战在前线。三是落实岗位保障,当好父母官。实行指导员岗位调优、聘用优先的措施,保证指导员“复员”后有岗位,职称晋级不受影响,优秀的指导员提拔使用或调动到更重要的岗位,每年的评先评优、履职晋级等方面对指导员优先考虑,适当倾斜,让指导员有路可出,干事有位。
近几年,共有3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提拔为局中层干部,6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被表彰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1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年指导员 一生农村情》列入石林县委《流金岁月 辉煌历程》一书,被党员干部作为演讲稿在“学习杨善洲精神暨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上进行宣传和弘扬。
二、建立机制,严格管理,新农村建设措施保障到位
建设新农村就是建设新石林。石林旅游业作为石林县的主导型支柱产业,以旅游业反哺农业,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繁荣、农业结构调整、农民生活改善是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任务。因此,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四项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支农扶农到位。
(一)建立了党委全面抓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成立了两个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职能部门强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局领导作为支农工作专职分管领导,明确了党委办作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派和管理的工作部门。二是成立了党委书记、局长为主任,分管环保、园林、规划建设的领导为副主任的“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核心区村社生产生活扶持办公室”,负责每年1000万元资金扶持项目的管理工作,抽调了工作人员,设置了办公场所,购置了办公设备,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建立了定期研究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好四个会,定期研究新农村建设。一是开好每年一次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进行新、老指导员欢送、相迎,进行新农村建设和支农联系工作总结和安排部署。二是开好每季度一次的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听取指导员工作汇报,开展经验交流,研究支农建议,帮助解决困难。三是开好春节、中秋新农村建设座谈会,组织支农干部、联系点指导员、有关乡(镇)分管领导和村社干部进行座谈,开展节日慰问,协调解决联系点新农村建设问题。
(三)建立了保护区村社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出台三项扶持制度,从资金上保障新农村建设。一是经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申报,按照县人民政府石政发〔2009〕52号《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石林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内村组进行生产生活扶持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了《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村组生产生活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村组生产生活扶持制度》等制度6个,每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帮助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4个支农联系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驻村在内的石林保护区核心区村社发展乡村旅游和沼气池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二是建立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支农联系点补助办法》,每年投入资金近20万元,适时对支农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驻村进行春耕生产、烤烟收购经费补助和乡村道路硬化、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三是建立了《石林风景区农工商集团总公司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办法(试行)》和《石林风景区农工商集团总公司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试行)》,在建设中国彝族第一村的基础上,每年投入资金近300万元,对五棵树村进行生产生活扶持。
(四)建立了党员干部全体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除了开展诸如科级领导干部到农村上党课、党务干部帮扶农村困难户等县委要求的活动外,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还出台了两项措施,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形成人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领导干部下访制度》,每个科级领导干部明确了1—2个联系村,要求每名领导每年深入联系村不少于4次,每次帮助解决问题不少于1个。二是建立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实行一名在职党员结对帮扶一户农村困难家庭的措施,明确了“走访一次,送一次温暖,办一件实事,解决一个困难”的工作要求,让党员干部纷纷下农村、进农家、到田头,送农资、送技术。每年帮扶物资近4万余元,做好事、实事100余件次。
三、真情帮助,用心扶持,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的战略决策。石林旅游业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除了改革开放的国家战略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各级各部门正确领导、关心支持外,更多的是举全民之智、全县之力发展的结果。因此,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新农村建设上没有纸上谈兵,而是付诸实践,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竭尽所能地真情帮助、用心扶持,促进全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尽心尽责,作用发挥明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是一座桥梁,保障党与人民群众的时时沟通,连接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永不分离。因此,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时刻牢记使命,扎身农村基层,奔忙农业一线,情系农民群众,切实为老百姓解民愁、排民忧、帮民富,尽心尽责履职。一是当好参谋联络人。积极向驻村“两委”献策村务管理和产业发展,许多工作建议得到采纳和应用;向石林管理局党委建言新农村建设意见29条,报请调研报告6篇,报请请示13个,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当好务农带头人。与村民住在一起、吃在一起,身先士卒在田间地头搞生产。第四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李健经常戴上草帽,挽起裤腿,扛上锄头帮农户搞生产,还自购一辆经济适用的面包车用于协助村委会抗旱和春耕,被当地百姓称为“比农民还农民的干部”。三是当好项目联系人。积极为村发展经济作物,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寻找项目,帮助村民致富。第五批驻村指导员黄金配合小密枝村争取了投资1480万元的8000亩低产田改造项目,带领小密枝村与云南农科院签订了400亩紫云一号种植订单合同,与云南金土地农产品进出口公司签订了700亩乌豆种植合同,有力地推进了驻村经济发展。
(二)新农村建设好措施深入实施,成效比较显著。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理念。几年来,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尽已所能,想方设法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提供资金扶持。累计向支农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联系点补助春耕生产、烤烟收购工作经费超过100万元;累计向农村学校危房改造、道路硬化、文化站点和党群组织活动室建设补助超过100万元;累计向保护区农村沼气池、垃圾池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补助超过500万元。2010年以来,面对持续的旱灾,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开展抗旱自救的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三次捐款10余万元,购置了2辆“共产党员抗旱水车”,专门用于保护区村委会人畜饮水供给,支持四个村近千余亩的粮烟种植,送水20000余方;先后向4个乡镇党委拨付抗旱救灾资金共30余万元,向17个村党组织拨付抗旱救灾资金共40余万元。二是提供就业支持。采取编外用工招聘优先录用保护区村民的方式,为景区周边村民提供了550余个就业岗位;采取劳务委派的方式将景区的园林维护、卫生保洁、资源管理等工作委派给村委会有偿管理。三是提供项目支持。建设中国彝族第一村,五棵树村整体搬迁到新村居住,初步实现好新村让村民搬得出、好政策让村民住得进、好保障让村民无后顾、好前景让村民能致富、好生活让村民奔小康的目标。启动保护区贫困家庭助学项目、沼气池建设项目、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编制《石林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扶持的石林万家欢、阿着底村、小箐村、大糯黑村乡村旅游已初具规模。2011年,帮助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种植各种苗木8000余株,绿化2510平方米。
(三)新农村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景区社会和谐。“莫问辛劳有多少,耕耘自有新收获”。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派驻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真心付出,真正融入农村,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为农民办实事、解难事,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爱戴,不仅完成驻村工作任务,更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石林旅游人的形象。2010年,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李健同志因工作出色,被昆明市委表彰为优秀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今年2月,石林管理局派出的第五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黄金被县委表彰为先进个人,石林管理局党委被表彰为先进派出单位。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心系新农村建设,肩负社会责任,竭心尽力帮助,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一致拥护,不仅促进了联系点新农村建设,更推动了石林世界自然遗产的管理保护和石林旅游事业的发展。石林风景名胜区成为国内旅游资源保护的典范,相继取得了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等国际国内最高旅游品牌。石林风景名胜区成为我省游客接待最多的景区,2011年,石林景区接待游客首次突破300万人次,达到330万人次,同比增长55万人次,增20%;旅游直接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达到5.1亿元,同比增9000万元,增21.4%。